学界针对E抗原阳性和阴性的慢乙肝病人,分别提出过停药的基本条件(有人称其为“停药标准”,实为误解):


乙肝患者什么时候可以停药?有什么停药标准吗?

“大三阳”慢乙肝病人,核苷类药物抗病毒治疗以一年为基数,如果这时病毒测不出、转氨酶恢复正常、E抗原血清转换(“大三”转“小三”),然后继续巩固治疗至少一年;“小三阳”慢乙肝病人,抗病毒治疗也以一年为基数,如果这时病毒测不出、转氨酶恢复正常,然后继续巩固治疗至少一年半。


只有达到以上条件,才有可能考虑停药的问题。大家看到这两个“条件”,一定很兴奋:老缪医生说了,如果运气好的话,“大三阳”病人用药最短两年,“小三阳”病人用药最短两年半,就可以与核苷类药物说拜拜了嘛!


别、别、别,千万别!别篡改我的话,我没有这么说,世界上也没这么好的事情。首先,一年甚至数年能达到两个基本条件的病人所占比例很低。已有大量临床研究结果表明,服药5年后仅一半左右的病人“大三阳”转为“小三阳”;其次,如果达到了两个条件就停药,那复发的比例高了去了,一年内复发率最高可达90%!所以,还得谈谈其他条件,可以一一对照。


1、没有各种导致免疫功能低下的慢性病、没有乙肝之外的其他各种慢性肝病、没有肝硬化或严重的肝纤维化、没有严重肝病家族史;


2、非母婴垂直传播乙肝;


3、病程比较短,启动抗病毒治疗的年龄比较小;


4、初治选择了指南推荐的强效低耐药的恩替卡韦或替诺福韦;


5、治疗的依从性好,坚持“四不”:不擅自停药、不漏服药物、不随意增减药量、不服用来路不明的药物;


6、服药前的病毒DNA含量在每毫升血液10的7次方拷贝以下、转氨酶超过正常值上限的2倍;用药后的头三个月病毒DNA量下降的速度和幅度都较大,甚至在三个月内“转阴”;


7、“大三阳”转换为“小三阳”的时间比较短;


8、服药期间从未出现过耐药;


9、治疗期间没有因为并发其他疾病而使用激素或其他免疫抑制剂。


可以比较肯定地说,如果病人的情况与上述九条恰恰相反,尤其是初始或后续用药混乱、初始病毒量很高、服药后病毒量下降速度很慢、服药不规则、出现了耐药等,就别指望在8~10年内停药了,在你觉醒、修正了治疗方案、提高了依从性、治疗效果显现之后,乖乖地长期吃药吧!

所以,决意停药,还请谈谈条件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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