抗病毒治疗是目前为止,治疗乙肝的“最重要措施”。但是,这些药物短期内并不能真正改变机体还有病毒的现实。当患者的服药时间不够,机体的各种免疫功能不足以控制住病毒复制,停药就很容易造成复发,往往在停药后4-6个月达到复制高峰。所以,可能有些患者在停药后短期内复查,看到病毒并没有太大的变化,就以为没有问题了,殊不知,更猛烈的风暴可能还在后面。


乙肝抗病毒不可擅自停药,不然会使治疗前功尽弃!

擅自停用抗病毒药物容易发生“肝衰竭”

当病毒复制迅速增加,就可能在短期内启动机体的免疫风暴,引起肝功能急剧损害。但在早期往往病情隐匿,不易被发现,很多患者出现了明显乏力、尿黄症状才到医院就诊,那时已经出现了肝功能明显异常甚至肝衰竭表现。


乙肝抗病毒治疗停药的时机是什么

乙肝抗病毒治疗,当达到理想的治疗效果,既需要把握停药的时间,又要有合理的停药方式。

首先,乙肝抗病毒治疗停药不仅要实现肝功能和病毒量的正常,而且还需要达到乙肝表面抗原转阴。

另外,在达到停药标准后的18个月,不建议停用抗病毒治疗用药。在达到停药标准后的18个月,连续三次的综合检测中始终保持良好的应答,方可考虑停用抗病毒治疗用药。乙肝抗病毒治疗用药的停用,需要全面停用,不能间断或减量给药。


指标正常后不能立即停药,还需观察

错误的停药方式,一方面会导致病毒的反弹和肝功能损伤复发,另一方面可能导致乙肝病毒出现变异而耐药。

对于单纯的病毒反弹情况,继续采用原来的抗病毒用药或可依然起到理想的抗病毒效果,但是如果病毒出现变异耐药,就需要进行联合用药或更换抗病毒治疗药物,给抗病毒治疗带来较大的难度,也增加了治疗费用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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